2倍工资是乘以2吗
用人单位按基础薪资对未休年假进行补偿的做法是不当的!
按照我国的相关劳动法规定,这一补偿方法并不合法。这并非出于劳动者个人的同意与否,也不是符合任何强制性的法律规范的问题。这是因为,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未休年假的补偿标准应当以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为基础,这包括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奖金等各项应发工资,而加班费则需被剔除在外。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若公司单方面以基础薪资进行补偿,这一行为即属于工资克扣。劳动者完全有权要求补足工资差额,甚至要求额外的赔偿。
那么,面对这样的情况,作为员工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
第一步:我们需要仔细核对个人的工资条和劳动合同,确保了解自己的实际工资构成。
第二步: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提出要求公司按照全额平均工资补足差额的合理诉求。
第三步:如果在沟通中无法达成一致,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在这个过程中,可以主张的权益包括:
1. 补足未休年假的工资差额,计算方式为2倍日工资乘以未休的天数。
2. 若公司存在明显的恶意克扣行为,还可以要求加付50%至100%的赔偿金,这是基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我们需要明确认识到,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不是一件难事。许多员工由于担心和顾虑而选择不主动争取自己的权益,实际上只要勇敢地迈出第一步,可能就会发现事情远比想象中来得简单。如果勇敢地向单位提出协商条件,或许会得到积极的回应(如果不答应再走第三步)。毕竟,我们维护的是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要害怕,大胆地去尝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