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利润分配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环节。这涉及到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如年度,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的合理分配。那么,如何在确保规范性的前提下妥善处理账务呢?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主要的账务处理方式。
在财务工作的日常实践中,是否曾遇到过让人头疼的账务问题?
1. 根据相关法规,企业需提取盈余公积。
记账方式如下: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取储备、企业发展、职工奖励及福利,相应记账科目略有不同。
2. 当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
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
3. 关于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分配:
借记“本科目(应付现金股利、利润)”,贷记“应付股利”。对于股票股利的分配,则需在办理增资手续后进行相应记账。
4. 在年度结束时,企业需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从“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这样,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即表示累积未分配的利润,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的亏损。
【实例分析】
某企业当年实现利润总额20万元,其中包括国库券利息收入和非正常的管理费用,以及规定的盈余公积比例和应付股利。我们需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应所得额为21万元。应交所得税为5.25万元,净利润为15.75万元。
接着进行盈余公积的提取和股东红利的分配的记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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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理的深奥之处远不止于此,如您对此感兴趣或在学习中遇到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