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
在事物的演变进程中,其内在的矛盾运动推动着其自我否定与自我超越。每一事物内部都蕴藏着肯定的元素与否定的元素,这些元素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个复杂的互动关系。当否定的力量逐渐增强并达到主导地位时,事物便开始由既定的状态过渡到自我否定的状态,进而再从这种否定中萌发出更高层次的肯定,这就是所谓的否定之否定。
任何事物都包维持其存在的肯定因素和促使其消亡的否定因素。唯物辩的否定观深刻揭示了这两者的内在联系及相互作用。第一,否定是事物自身矛盾运动的结果,也是其自我发展和自我超越的过程。第二,否定是旧事物向新事物过渡的环节,是新旧交替的转折点。只有通过否定,旧的事物才能真正让位给新的事物。第三,新事物并非与旧事物割裂,而是建立在旧事物的基础之上,它们之间通过否定的环节紧密相连。第四,辩证的否定并非简单的抛弃,而是“扬弃”,即对旧事物的批判继承,既去除其消极的部分,又保留其积极的元素。
事物的辩证发展遵循一个有规律的进程:经历两次否定和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初步的否定使得矛盾得到初步的解决,但此时的事物仍带有片面性。这需要再次的否定,即否定之否定,以实现对立面的统一,使矛盾得到根本的解决。这种否定之否定的阶段看似是向原始起点的回归,但这是一个更高层次的回归。事物的发展呈现出周期性,不同周期的交替使得事物的发展呈现出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的总趋势。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进性体现在每一次的质变都是事物向前推进的新阶段。每个周期都是开放的,前一个周期的结束是下一个周期的开始,没有终点是不被否定的。而曲折性则体现在回复性上,其中可能存在暂时的停滞甚至是倒退。这表明,事物的发展并非直线式前进,而是以螺旋式上升的方式进行的。
理解并遵循否定之否定规律对于我们的认识与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时,我们需要树立辩证的否定观,避免形而上学地全盘肯定或。我们需要对事物进行科学的分析,使我们的实践活动符合事物自我否定的辩证本性。我们还需要正确看待事物的发展过程,既要认识到道路的曲折性,更要看到前方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