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小伙伴们注意啦!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更新啦!好消息是,我们取消了期房履约保证金!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关于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部分提取的通知

亲爱的缴存职工们:

为了贯彻落实“租购并举”的住房,配合《广东省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的措施》(粤办函〔2024〕XX号)中关于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指示,我们决定进一步增强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以更好地保障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权益。现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提取的频次和额度:在电梯安装竣工并经过验收后的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增设电梯的费用。每位家庭成员只能提取一次,且所有家庭成员合计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增设电梯的费用。

(二)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产权人身份证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增设电梯的文件、增设电梯费用的分摊协议等。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取消期房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各位合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们的服务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我们决定即日起取消向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合作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期房住房公积金履约保证金。我们将在新的合作协议中增加开发企业的履约条款。希望各合作企业能够遵循诚信原则,积极配合购房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不得因取消履约保证金而拒绝承担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已经缴纳了履约保证金的企业,当为购房人办妥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和个人抵押登记手续,并达到解付条件后,可以向我们申请退还保证金。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XXXX年XX月XX日

以上信息来源: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