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六年级请假两个月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流程,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请假规则详解

1. 请假类型分为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事假主要由于私人或家庭重大事务不能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申请;病假则是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并需提供医院相关证明;公假则是因参加学校或上级单位的重要活动,经有关老师和领导证实后无法按时上课而申请。

2. 学生因病、因事或其他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将按照旷课处理。

3. 对于超过两天的事假,原则上需要学生家长与班进行电话联系,说明原因。

4. 在考试、考查(包括)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需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缓考。

二、请假流程指引

1. 班负责管理请假条。需要请假的同学需向班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前应事先填写请假条,明确请假原因和时间。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的有效证明。事假需有充足理由,并严格按照规定填写。请假条经班签署意见后,需送至年级签字,再到政教处办理相关手续。

三、准假权限设置

1. 一天的请假由班审批;

2. 三天以内的请假由年级审批;

3. 五天以内的请假需由政教处领导审批;

4. 班级无权批准任何学生的请假。

四、补假手续规定

1. 学生如因急事无法事先请假,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介绍教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如不能及时销假,需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 学生在假期、节假日期间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逾期未归者需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将按照旷课处理。

五、销假管理要求

请假期满后,学生需及时到班或年级处销假(如请假时间超过两天)。未及时销假者,超过准假时间将按照旷课处理。

六、请假时长限制

学生请假的总时长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包括事假、病假和公假),超过此限度者将予以休学处理。

七、责任与义务

所有学生、班和班等都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